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贫困地区中小学试行“一费制”

山东强力治理学校乱收费
2001-04-0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 赵秋丽 从有关部门获悉,今年山东省将重点治理各级各类学校的乱收费现象,在农村贫困地区,中小学将试行“一费制”收费办法。

据了解,2001年,山东省各类学校的学费和杂费不作调整,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等教育收费项目,同时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“赞助费”、“扩容费”、“定向费”、“一次性建校费”、“跨地区建设费”、“转专业费”或与升学挂钩的强制性捐款等乱收费行为。严禁以任何理由、任何名义搞“双轨”收费,严禁向学生强制服务、强行收费。整顿义务教育收费,今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再提高,也不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,对贫困地区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,试行“一费制”收费办法。针对民办教育出现的问题,制定相应办法,规范收费行为。对继续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,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另据教育部、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要求在贫困地区中小学试行“一费制”收费办法的内容是:在严格核定杂费和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,综合考虑两项费用,核定一个合理收费标准,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,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。2001年“一费制”最高限额标准为,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120元,初中每生每学年23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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